翻译理论是在翻译过程中所涉及的理论,不管是在研究领域还是在实践领域都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特别是在实践领域,译者们为了达到更好的翻译效果,往往需要一些翻译理论的支持。今天就由杭州中译翻译公司为大家说说有哪些可以学习或应用的西方翻译理论吧。
1. 尤金·奈达的动态对等翻译理论
在动态对等翻译中,译者所关注的并不是源语信息和译语信息的一一对应关系,而是一种动态关系;即译语接受者和译语信息之间的关系应该与源语接受者和原文信息之间的关系基本相同。他认为,翻译的服务对象是读者或言语接受者,要评判译文质量的优劣,必须看读者对译文的反应如何。奈达提出动态对等的意义在于译者应着眼于原文的意义和精神,而不拘泥于原文的语言结构,即不拘泥于形式对应,这就解决了长期以来翻译学者们之间的意译与直译之争。动态对等要求译文在不同语言结构中尽可能完满地再现原文意旨,限制了译者毫无节制的自由发挥。
2. 纽马克的语义翻译与交际翻译理论
语义翻译侧重点在语义二字,以翻译出原文文义为主要目标,最大可能忠实于原文,表达出原文语义与结构并体现出原文语境。纽马克对语义翻译的定义是“在目的语言结构和语义许可的范围内,把原作者在原文中表达的意思准确的再现出来”。交际翻译是把语言作为交际工具的一种翻译方式,它深入地发掘了语言的交际价值,为译者进行翻译工作提供了全新视角。纽马克认为交际翻译是“努力使译文对目的语读者所产生的效果与原文对源语读者所产生的效果相同”的翻译方法。虽然交际翻译强调从读者的理解和反应出发,使译文趋于流畅,更符合译文语言习惯,但并不意味着译者可以随意发挥。
3. 汉斯·弗米尔的目的论
该理论认为翻译是以原文为基础的有目的和有结果的行为,这一行为必须经过协商来完成。该理论共有三条法则,“目的法则”,“语内连贯法则”和“语际连贯法则”。这三条原则提出后,评判翻译的标准不再是“对等”,而是译本实现预期目标的充分性。其中,翻译的最高法则应该是“目的法则”。也就是说,翻译的目的不同,翻译时所采取的策略、方法也不同。换言之,翻译的目的决定了翻译的策略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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