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东西方文化语言存在着较大差异,所以在翻译的时候都有着各自不同的标准,下面就讲下目前国内主流的三大翻译标准。
一、宁信而不顺
该标准是由我国文学巨匠鲁迅先生提出的,对此标准我们不能简单地理解成为了求“信”而不顾译文的流畅、通顺。鲁迅提出该标准是针对当时梁实秋、赵景深等学者的“宁错务顺”的观点而提出的。对于“不顺”,鲁迅有他自己的见解,“不顺”并不意味着要将“天河”翻译成“牛奶路”。鲁迅认为“凡是翻译,必须兼顾着两面,一面当然力求其易解,一则保存着原作的风姿”。
鲁迅提出的翻译标准在中国翻译史中给人们留下的印象较深,但影响却不大,问题是鲁迅先生对“信”与“顺”的关系似乎没能阐释得令人折服。
二、“神似”与“形似”
“神似、形似”论由我国著名翻译家傅雷提出。他在(高老头)的(重译本序)(1951)中写道:“以效果而论,翻译应当像画一样”,所求的不在形似而在神似。
就文学翻译而言,傅雷的“神似、形似”翻译标准在我国影响极大,对我国的翻译理论建设和翻译实践有着非常大的指导意义。他在鲁迅、茅盾、林语堂等人的基础上,发展了翻译艺术作品必须“传神”的理论。
“神似、形似”的局限性在于对文学以外的翻译指导意义不大。
三、化境
“化境”之说是由我国博学多才的著名大学者钱钟书提出的。他认为,文学翻译的最高理想可以说是“化”,—把作品从一国文字转变成另一国文字,既能不因语文习惯的差异而露出生硬牵强的痕迹,又能完全保存原作的风味,那就算得人于“化境”。
钱先生的“化境”与傅雷的“神似、形似”有异曲同工之妙,也是针对文学翻译而言的。然而对其他文体(广告文体除外)的翻译似乎没有多大的实用价值。例如,法律、法规的翻译不存在“化境”的问题,因为法律、法规语言严谨、规范,翻译过程中,不需形象思维,不能发挥想象力随意“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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