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坚合众国纽约州
州务卿及州印章保管人
兹证明,Daniel于所附证明记录日期当日为纽约州纽约郡书记官及当地最高法庭(即记录法庭)书记员,且经正式授权出具上述证明;上述证明所盖印章系上述郡与法庭印章;上述官员所作证明形式正式且由适当官员执行;应给予上述官员的公务行为充分的信任和支持。
于此处加盖州印章,以资证明。
本人于某某年某月某日在纽约市亲笔签署。
州务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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